人工耳蜗救助
信息来源:市残联 发布日期:2026-03-18 17:21:09

服务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

(1)江苏省户籍;

(2)年龄:0-14 周岁;

(3)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证,双侧耳蜗及内听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4)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长根据评估建议,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安排听障儿童接受科学的康复训练。

服务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苏残函〔2022〕6 号)执行。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 1套,保障手术费用及术后康复训练费用。

服务标准:

(1)人工耳蜗产品。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 1 套。

(2)手术费用。手术相关费用包括术前检查、手术及术后 5 次调机(含开机)所需费用,按规定进行医保报销后,其他费用由省残联按照每人不高于 12000 元的标准据实报销。

(3)术后基本康复训练费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扩大连云港市市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对象年龄范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残发〔2025〕19号)规定的基本康复救助标准执行。

申请流程:第一步:电话申请:江苏省人工耳蜗项目办公室(025-86993725  025-86993739),或至户籍地所在县区残联,由各地残联协助电话申请。

第二步:定点手术医院对申请对象进行评估;项目审核专家进行审定核查。

第三步:省项目办对审批通过的救助对象安排公示、培训。

第四步:定点手术医院安排手术。

牵头负责单位:省残联、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