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
服务对象:
对象范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连云港市户籍;
(二)经确诊符合白内障手术指征;
(三)低收入或者当地认定的其他困难人群。
服务内容:为困难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连云港市低收入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救助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连残规发〔2023〕2号)执行。低收入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补助资金仅用于基本医保报销(含医疗救助)后,补偿个人自付费用,其他不在补偿范围。
补助标准为每例不超过1100 元(包括手术耗材费用和100 元/例的筛查费)。
申请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到户籍地乡镇(街道)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需参加本年度医疗保险);
(3)医院出具的白内障手术诊断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步:乡镇(街道)残联联合民政核实申请人是否为低收入或者当地认定的其他困难人群,审核相关材料,填写《江苏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
第三步:申请人携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相关材料到县区残联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出具转介证明。
第四步:申请人携转介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手术手续。
牵头负责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